凡任何使用亞太電信寬頻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太電信」)及/或亞太線上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簡稱「亞太線上」)之網際網路服務使用者(以下統稱為【網路使用者】,包括
但不限於專線用戶、IAL用戶、Mail Hosting用戶、ADSL固定制用戶、ADSL非固定制用戶、
56K撥接用戶、Megalink寬頻網路用戶等)。


茲對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之網路使用者濫發電子郵件及網路不當行為之處理辦法及相關問題
說明。


一、 處理準則:
按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於各網際網路服務契約中皆已明定網路使用者不得於網路上用任何方
式寄送廣告信件或濫發電子郵件,違者,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有權不經網路使用者同意而逕
行暫停其網路帳號使用權(以下簡稱「停權處分」)或終止其服務合約,並將違約情事公告
於違反規範用戶名單網頁內。但網路使用者於前述停權處分期間仍應依其與亞太電信或亞太
線上所簽訂之合約繳交各項費用予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至於濫發電子郵件之定義及停權處
分之方式敘述如后。
二、 濫發電子郵件及網路不當行為之定義如下:
1.利用亞太電信/亞太線上網路服務於網路上以任何方式發送未請求之廣告郵件。
2.未經收件者同意,擅自寄發大量郵件或廣告信至一位或多位收件者信箱。
3.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
4.該封電子郵件之主旨具有虛偽不實或引人錯誤之表示。
5.提供或散播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及法律所禁止之行為之電信內容。
6.寄件者偽造或隱匿其真實身份或來源者(包含信首資訊、寄件者地址、寄信之來源IP)。
7.寄送大量收件者地址錯誤之電子郵件。
8.對於大量發送之電子郵件,電子郵件服務提供者有正當理由認為,造成其與郵件相關設備
之機能有重大障礙之虞者。
9.線路或設備遭他人利用作為發送電子郵件者(包含 Open Relay, Open Proxy等)。
10.擅自複製,竊取,更改他人資訊及任何有危害通信情事。
11.張貼或傳播任何虛偽不實廣告,引人錯誤之宣傳資料或企圖竊取網路使用者金錢或有價
資訊。
12.未經同意收集使用者操作電腦的行為資訊。
13.違反internet網際網路國際使用慣例。
14.已被列入SPAMCOP/MAP等國際IP管理組織之黑名單用戶。
15.蓄意攻擊及入侵他人網路之意圖或行為。
16.廣告信內文所連結的URL為貴公司所提供的Web網頁。
三、 停權處分之方式如下:
(一)如經他人檢舉之ADSL非固定制用戶、56K撥接用戶之網路使用者,違反上列事項,經
   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查證屬實者,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將暫時擱阻該網路使用者所有
   IP網段之帳號使用權(停權方式﹕第一次停權十四日、第二次停權三個月、第三次以
   上情形者將每次停權六個月),並公告於違反規範用戶名單網頁,且該網路使用者並
   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停權期間網路使用者仍應繳交各項費用。
(二)如經他人檢舉之專線用戶、IAL用戶、Mail Hosting用戶、ADSL固定制用戶、Megalink
   寬頻網路用戶,違反上列事項,經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查證屬實者,亞太電信或亞太
   線上將通知該網路使用者,若未於3天內改善,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為維護網路安全
   ,將擱阻該網路使用者IP網段之使用權,該網路使用者應自負一切法律責任,停權期
   間網路使用者仍應繳交各項費用。該網路使用者如於恢復使用權後,再度違反規定條
   款或符合濫發電子郵件及網路不當之行為,經他人檢舉且查證屬實者,亞太電信或亞
   太線上有權永久停止該網路使用者網路服務,停權期間網路使用者仍應繳交各項費用
   ,直至完成網路服務終止程序。
四、 恢復使用權之方式如下:
(一)遭停權處分之ADSL非固定制用戶、56k撥接用戶之網路使用者,處分時間分別為:
   第一次停權十四日、第二次停權三個月、第三次以上情形者將每次停權六個月,停權
   處分時間期滿則恢復帳號使用權。
(二)遭停權處分之專線用戶、IAL用戶、Mail Hosting用戶、ADSL固定制用戶、Megalink寬
   頻網路用戶因違反前述規定而被停權,於停權期間內已有效改善或處理完畢者,須填
   寫切結書後向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提出申請恢復其帳號使用權,如復權後半年內第二
   次遭檢舉,經查證屬實者,則予以永久停權處分,並拒絕該客戶再次申請此類型之服
   務。
(三)相關問題:
1. 關閉Open Relay功能,可參考http://www.mail-abuse.com/an_sec3rdparty.html,或請相關設備
廠商協助。
2. Spam Mail常見問題可參考網址 http://spam.gsnmm.gov.tw/
五、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非常重視濫發電子郵件及發送廣告信件問題,故 貴用戶若收到其
  他網路使用者所發送之廣告信件時,擬請 貴用戶附上完整信件之『標頭及內容』轉寄
  spam@apol.com.tw,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將儘速處理上述事宜。
*如何附上完整信件『標頭及內容』?
1. 使用Netscape傳訊者:
 檢視(V)->顯示標頭(D)->所有資訊(A) 然後將該封信轉寄(Forward)。
2. 使用Outlook Express:
 該封信件標題上按右鍵,選「以附加檔案方式」轉寄。
3. 使用 Outlook:
 方法一:寫一封新的信,將原來的垃圾信用 drag-drop 的方式從收件匣拉到新的信件中。
 方法二:工具(T) -> 選項(O) -> 偏好 -> 電子郵件選項(M) -> 回覆郵件時(R),選單中選取
 "附加原始郵件" ,然後直接轉寄垃圾信即可。
4. 使用 aptg webmail:
 將該封信件儲存後,再將儲存之信件以附加檔案之方式寄送。
六、若 貴用戶檢舉的電子郵件非由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管轄網域所發出時,亞太電信或亞
  太線上無權對非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網域所發出之IP做任何查核或處分作業,故煩請
  貴用戶將該信件轉寄給適當的網路管理者,請其為適當處分。查詢 IP 所屬單位,可至
  http://whois.twnic.net/,於IP Whois Search填入IP位址後,再點選 Search 即可。
七、若 貴用戶對亞太電信或亞太線上所提供之服務有任何建議或申訴,歡迎批評、指教
  ,並請註明您的姓名及聯絡電話。申訴方式亦可使用spam@apol.com.tw信箱或撥客服專
  線:4058-5000,謝謝。